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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受理有哪些标准要求?
[ 2017-09-26 16:41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办理
有哪些受理标准要求
?
答:受理审核办理要求:
(1)负责对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2)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加盖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3)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申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加盖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
受理审核量化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法
裁量基准
1
申报项目类型
属本部门职权范围
申请表类型核对
申请项目对应本事项。
2
申报资料完整性
申报资料齐全
材料审查
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完整、准确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
申报资料规范性
申报资料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审查
各项资料与办事指南要求公布的要求一致。
本文来源于:
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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