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告(2016年第133号),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在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扩大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范围,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 2016年第133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共有359个产品,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267个、第三类医疗器械92个。对列入上述目录的产品,注册申请人可不必开展临床试验,在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和对比资料。
发布免于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分类目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减轻企业注册申报工作量,提高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效率,及时满足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需求。
【相关链接】
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6年第133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
2.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9月27日
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代办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咨询代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FDA注册、ISO13485认证、 CE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临床试验、出口证,自由销售证等代理代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的建立及体系与过程确认文件的建立 (如:ISO9001、 ISO13485 、GMP、 CE、QSR820、CMDCAS)产品检测,临床试验及免临床资料编写、产品技术要求制订、技术文件编写辅导、洁净室建设指导等服务,技术专业,诚信服务,代理费用低,欢迎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