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咨询据总局2018年03月27日发布关于发布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54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来源于: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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