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咨询2018年3月21日日讯,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8年3月20日关于发布《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55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来源于: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1359039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