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申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延续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几个月申请延续可受理?
答:根据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如注册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则不予延续注册。申请人只能按照省局办事指南中106-001《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发申请(即旧《条例》的首次注册)。
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举例说明,例如:某产品的注册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则延续注册申请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如申请人想按照延续注册申请,只允许提前,超过最后时限则要按产品注册申请。
国家总局在实施该要求时,设立了过渡期,即在2015年4月1日前仍允许注册人在证书有效期届满效期前6个月内申请可按延续注册申请。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例如:某产品的注册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4月1日,申请人在2015年3月31日前可按延续注册申请,4月1日起按产品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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