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中频电疗产品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指导原则:
差频频率范围:D类设备两路不同频率输出之间频率之差的范围。
动态节律:形成干扰的中频电流幅度的调制周期。
差频变化周期:D类设备两路不同频率输出之间频率之差范围的变化周期。
1.工作频率为1kHz—100kHz范围内的单一频率或频段,频率允差±10%;
2.输出电流:在基准负载下,最大输出电流应不小于
50mA,输出电流极限应不大于100mA,允差±10%,并应在最小至最大输出范围内连续可调;
3.输出电流稳定度:输出电流变化率应不大于5%;
4.调制频率范围:B类、C类设备调制频率范围应不窄于0—150Hz;
5.差频频率范围:D类设备差频频率范围应不窄于0—100Hz;
6.调幅度:B类、C类设备输出波形应有级或连续在0—100%的调幅度范围内可调,调幅度允差±5%;
7.动态节律:动态D类设备的动态节律为4s—10s;
8.差频变化周期:D类设备的差频变化周期为15s—30s;
9.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4h;
10.在最大输出时,经电极短路5s,再开路15s,关闭输出1min,重复试验10次,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11.B类、C类设备的基波及调制波的频率及波形应加以描述;
12.处方的类型及基本波形应加以描述;
13.电极:如为自制产品,应按照GB/T16886系列标准进行生物学试验;如为外购产品,应购买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
14.安全性能:GB 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5、环境试验:执行法规标准GB/T 14710-1993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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