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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心脏射频消融导管产品的申报资料要求咨询
  [  2015-11-22 16:02 ]
  

医疗器械注册心脏射频消融导管产品的申报技术资料要求分别有六大方面的相关要求内容如下:

  (一)技术资料

  应当提供对导管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基本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的安全特性和性能特性

  1.1 设计特征:产品的结构与功能的描述,内容应足够详尽,便于了解导管的性质和操作,应提供图样(例如照片/详细图纸等)和样品(必要时)。对所有功能(例如但不限于测温、阻抗监测、测压、磁导航、盐水灌注等)、实现原理与途径、技术指标与质量控制的描述应足够详尽。产品图示中注明部件名称,明确各部件所使用全部材料(含涂层)的完整资料至少包括:每个材料的准确通用名与化学名称,有机高分子材料应列出其分子结构图、金属材料应列出其全部金属名称、成分及其牌号,无机材料应列出其结构式、结晶状况等资料。应明确与导管兼容的设备及附件(射频发生器、延长电缆等)。或给出兼容设备的技术规格,如射频频率、导管可承受的最大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射频功率等。

  1.2 物理性能

  1.2.1导管及各部件形状、尺寸(外径、长度、电极数及电极间距、弯形及范围等)、导管的可见性(如X射线可探测性)及电学性能等指标。

  1.2.2机械和力学特性

  导管、各部件连接部位的连接可靠性、抗拉强度、断裂力、泄漏、弯曲疲劳性等。

  1.3化学性能

  重金属、紫外吸光度、易氧化物、酸碱度、蒸发残渣、涂层性能等,应用环氧乙烷方式灭菌的产品需对环氧乙烷残留量进行控制。

  1.4生物安全性

  1.4.1每种材料的生产商名称、资质、材料的性能标准和企业的验收标准及相关的生物学评价报告,全部材料应逐一列出。

  1.4.2产品的生物学评价应根据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按GB/T16886.1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评价,本导管属于与循环血液暂时(小于24小时)接触类产品。

  2.产品国内外研究及应用现状分析,与已批准上市的同类产品等同性的对比资料:详细描述与已上市器械的相似点和不同点以及相对于市场上同类常规产品在技术、设计和应用方面的创新性报告与相关资料。

  3.应提供产品包装及灭菌方法的选择依据,按照相法规关标准确认并进行常规控制,灭菌水平(SAL)应保证达到1×10-6。灭菌过程还应开展以下方面的确认:产品与灭菌方法的适应性、包装与灭菌工艺适应性及灭菌有效期及货架寿命。

  4.电气安全性

  提供产品符合电气安全标准的资料。

  5.设计和生产过程相关信息。应包含产品的设计过程和生产工艺过程的资料。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设计过程和生产过程的概述,但不能替代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详细资料。

  (二)风险管理资料

  制造商应按照YY/T 0316-2008《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标准的要求,针对心脏射频消融导管的安全特征,从能量危害、生物学及化学危害、环境危害、有关使用的危害、功能失效及存储不当引起的危害等方面,对产品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阐述相应的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要求可参考附录I。

  (三)产品标准

  导管产品的技术要求应与产品设计验证和临床的结果一致。

  1.一般描述

  应给出产品型号规格、结构组成(给出示意图)、明确各部件的名称及制造材料(含涂层)(准确化学名称、金属牌号及通用名)、功能等内容。

  2.性能要求

  导管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 9706.1、GB 9706.4、YY 0778、GB/T16886系列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导管具有的测温、阻抗监测、测压、磁导航、盐水灌注等功能应明确其性能要求、参照标准及有效的验证方法。

  (四)注册/检测单元划分原则

  根据产品的结构组成、制成材料、功能、预期用途等情况划分注册/检测单元。

  结构功能(如弯型、是否具有测温、阻抗、测压、磁导航、盐水灌注等功能)、制成材料(含涂层)、预期用途不同应划分为不同的单元注册。如:固定弯、可控弯;测温导管、测压导管、磁导航功能导管、盐水灌注导管应作为独立单元进行申报。

  同一注册单元选择典型性产品检测时应考虑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应作相关检测。

  (五)临床试验资料

  临床资料的详细内容参见附录II。

  (六)产品说明书

  1.应当提供完整的说明书并包含申报范围内所有型号产品/所有组成部分。

  2.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GB 9706.1、GB 9706.4和YY0778等相关标准中的要求,且至少应给出以下内容:

  2.1明确的产品规格、型号、功能及结构(如电极数量、间隔、是否有标测功能及测温方式等)型式。

  2.2应包含导管使用的临床说明。应明确导管的适应证。

  2.3应给出详细的禁忌证、警告、注意事项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导管使用资质的要求,如只能由受过心内电生理研究、导管消融和心脏暂时起搏培训的医师使用。

  2.3.2 适用人群的说明。

  2.3.3与X射线成像设备一起使用时,采取措施降低辐射的警告。

  2.3.4 电磁兼容方面相关的警告及措施,如起搏器和植入式心电复律器可能受到RF信号影响的警告。

  2.3.5 对于术中并发症风险监控的警告及建议。

  2.3.6使用前,检查包装完整性、导管整体状况、有效期等情况,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2.4 应明确与导管兼容的设备及附件(射频发生器、延长电缆等);或给出兼容设备的技术规格,如射频频率、导管可承受的最大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射频功率等。

  2.5 应给出导管的运输、储存条件。

  2.6 应给出灭菌方式及有效期的说明。

  2.7 应有不可重复使用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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