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或化学危害 |
自产组件选用的材质或外购组件质量不合格 |
使用时出现组件破损现象 |
造成患者和使用者感染。 |
严格控制自产组件材质和外购组件的质量 |
自产组件或外购组件选择未经生物学评价或使用生物不相容的材料 |
有害物质经本品进入患者体内。 |
中毒、刺激过敏等症状,损害患者健康,严重时危及患者生命 |
按照生物学评价的要求,对材料进行生物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
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包装材料等微生物的污染,导致产品菌落超标,产品灭菌不彻底 |
细菌进入人体 |
患者被细菌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控制产品灭菌前原材料和成品的初始污染菌,按照初始污染菌进行灭菌剂量设定,并定期监控产品的初始污染菌。 |
生产环境的微生物超标,导致灭菌不彻底,产品带菌 |
细菌进入人体 |
患者被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在合适的净化环境中生产,并对净化环境进行定期监控 |
产品未灭菌,或未按已确定的工艺实施灭菌,产品未达到灭菌效果,产品带菌。 |
细菌进入人体 |
患者被细菌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按照确定的工艺要求进行灭菌 |
(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对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控制未确认,或未能按确认的结果实施控制,解析不彻底,致使环氧乙烷残留量超标 |
超量的环氧乙烷输入人体 |
损害患者健康 |
对环氧乙烷残留量严格控制,环氧乙烷残留量超标不予出厂。 |
操作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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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过有效期的产品,菌落超标 |
产品使用到患者,细菌进入人体 |
患者被细菌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明确产品的有效期,规定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
产品使用完后,未按医疗垃圾处理。 |
有害有毒物质影响环境 |
造成院内感染(有时是大面积的),或环境破坏。 |
标签或说明书中,标识使用后需要进行合适的丢弃 |
产品的使用人员未接受培训,使用产品时操作不当 |
患者使用了有菌的产品 |
患者被细菌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说明书注意事项明确:仅供受过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使用。 |
信息危害 |
不适当或信息不全的说明书,操作人员不能正确使用 |
使用了与预期目的不同型号的产包 |
延误患者治疗 |
在产品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型号。 |
不适当或信息不全的标签或说明书 |
重复使用、超出有效期使用 |
造成患者感染 |
在单包装上标识“无菌”、“一次性使用”等字样,标识“灭菌有效期”。 |
功能失效危害 |
产品的有效期规定不合理,导致产品带菌 |
产品使用到患者,细菌进入人体 |
产生感染 |
对产品进行老化试验,确保产品在有效期内保持无菌。 |
在灭菌有效期内,阻菌材料老化导致保护功能下降,不能保持无菌 |
性能下降,不能使用。
非无菌产品使用到患者 |
延误治疗。
被细菌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对阻菌材料进行老化试验和功能性测试,确保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能正常使用并能保持无菌。 |
未能按运输、储存要求对产品防护,造成产品包装破损,产品被污染 |
患者使用了被污染的产品 |
患者被细菌感染,严重时导致发热、休克 |
采用合适的防护措施进行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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