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咨询代理     您当前的位置是:主页 > 产品注册咨询 > 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咨询代理 >
 
  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办理
  GMP认证咨询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
  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办理
  免临床试验资料编写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要求编写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咨询
 
 
 
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特别审批程序相关问题解读
  [  2017-08-01 10:16 ]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7月31日发布《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特别审批程序相关问题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为更好地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以下简称《创新程序》),集中力量,提高效率,做好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特别审批工作,鼓励注册申请人着力研发创新,现就部分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时间问题

  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依据《创新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前,已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按照《创新程序》相应要求予以办理。

  二、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是否按照《创新程序》办理问题

  医疗器械注册代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一类医疗器械实施备案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因此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适用《创新程序》。

  对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不予受理;已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受理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特别审批申请,经审查,如申请产品被界定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不按照《创新程序》进行审批。

  三、关于延续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是否适用《创新程序》问题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依据《创新程序》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仅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5号)所明确的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形式,不适用于延续注册或者许可事项变更形式。

      本文来源于: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90396780 13828736093 邮箱:1347626962@qq.com 网址:http://www.hongyuanyixiezixun.com
粤ICP备15056156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5.5以上版本浏览器


客户服务热线
13590396780